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3-018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离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财务总监离任的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付丽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付丽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成控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付丽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付丽梅女士担任财务总监职务的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2023年10月12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丽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24%的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付丽梅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付丽梅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付丽梅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高度认可和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楚洁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刘楚洁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刘楚洁简历
刘楚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月出生。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大学管理学院(现更名为奎斯特罗姆商学院 Questrom School Of Business),会计学、金融学双专业本科毕业,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曾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美国波士顿分所工作;2019年12月起,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先后负责实施精细化预算管理、业财融合管理、财务IT平台管理、财经支持体系完善等项目;2022年5月起,担任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目前,刘楚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边可仁之配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边书平,及实际控制人应京芬之儿媳。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