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3-011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7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资金906,525,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55,591,500.00元(其中实际不含税承销及
保 荐 费 为 56,391,500.00 元 , 前 期 已 预 付 800,000.00 元 )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850,933,5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6,431,355.3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3,702,144.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5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2,370.21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9,741.2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5.24
项目投入 D1=B1+C1 9,741.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5.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2,914.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3,877.98
差异 G=E-F -963.79
注:差异为尚未支付及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及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9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500042129200125676 2,010.03 活期存款
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410100248868872 37,576.60 活期存款
尔滨道里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562010100101425487 1.35 活期存款
尔滨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500042114200004341 34,290.00 定期存款
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合 计 73,877.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21.5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532.6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28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公司使用 34,290.00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370.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