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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0

森鹰窗业: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2-012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的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海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海兵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海兵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海兵先生原定任期至2023年10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海兵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海兵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高度认可和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边书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邢友伟先
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邢友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邢友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51-8670 0666-1506

    传真:0451-8670 5370-4110

    电子邮箱:ir@sayyas.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农路9号

    邢友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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