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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祥明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办公楼 306 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形
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邵乃宇、潘一欢、黄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人颜巍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的公司业绩、
董事会的日常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此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邵乃宇、潘一欢、黄森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古群、陈宝、祁建云和第三届独立董事邵乃宇、潘一欢、黄森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
未来的经营发展计划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佘雷兵先生提交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08,800,000 股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5,024,000
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根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董事会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内控目标的实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外披露季度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认为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1.2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交易期限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的综合授信,在前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上述授信总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授权期限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融资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调
整各银行间的授信额度、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所有相关授信合同、协议、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因全体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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