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办公楼 306 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邵乃宇、潘一欢、黄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自身实际情况、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将募集资
金项目“电机风机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3 月 25 日调整
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等不变。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独立董事潘一欢先生(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邵乃宇先生、董事王勤平先生;
调整后:独立董事潘一欢先生(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邵乃宇先生、董事张敏先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调整前:独立董事邵乃宇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潘一欢先生、董事张敏先生;
调整后:独立董事邵乃宇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潘一欢先生、董事王勤平先生。
除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变化情况,经审议,同意修订以下制度:
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议案 1 至议案 4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
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