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21 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6次,涉及人员 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
成 为 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公司提供 及复核过上
姓名 册 会 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 市公司审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时间 报告家数
近三年签署
黄平 项目合伙人 2006年 2009年 2011年 5 月 2021年 及复核过 7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
陆加龙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3年 2013年 2013年 12月 2021年 及复核过 4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
路春霞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9年 2006年 2017年 1 月 2024年 及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 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5 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 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5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承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中汇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所为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