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3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3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6.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69,324,000.00 元,
减除发行费用 91,053,416.5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8,270,583.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10 月17 日出具了《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9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产能扩建项目
(1)高端印刷包装产品扩建项目(2019 年中山) 7,778.94 7,128.94
1 (2)高端印刷产品扩建项目二期(2019 年天津) 22,795.46 17,065.56
(3)印刷包装产品扩建项目(2020 年天津) 11,755.75 11,755.75
(4)印刷包装产品扩产项目(2020 年中山) 7,956.10 7,956.10
2 仓库建设项目(昆山) 6,917.98 6,917.98
3 管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中山) 3,432.62 3,432.62
4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合 计 95,636.85 89,256.9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827.06 万元,扣除前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后,超募资金总额 28,570.11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28,570.11 万元 29.75%,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出。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5%,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