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3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期限的情况
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营业期限由“1990年4月25日至2040年4月24日”变更为“1990年4月25日至长期”。
根据公司营业期限变更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由“公司为营业期限至2040年04月24日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七条 公司为营业期限至2040年04月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24日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加资本:
…… ……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3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七)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4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行。 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交易方式进行。
5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 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 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 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限制。 形的除外。
6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
8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 ……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三)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
供的任何担保; 何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 ……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 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
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过。 公司违反本章程规定的对外担保审批权
限和审议程序进行对外担保的,公司董
事会视公司损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
轻重决定给予有过错的责任人相应的处
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
赔偿责任。
9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码。 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决程序。
10 第六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 第六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
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 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
容: 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 ……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
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示; 示;
11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
议和特别决议。 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12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 ……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