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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荣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1

中荣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23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 2022 年年末
总股本 193,127,5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488,063.2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127,56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中荣印刷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捷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焕然、黄敏诗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减持底价。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 28 号

    咨询联系人:林贵华

咨询电话:0760-85286261
八、备查文件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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