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3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荣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荣”)与石家庄市晏钧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晏钧设计”)、石家庄岚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石传媒”)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晏钧中荣包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或晏钧中荣包装设计研究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晏钧设计出资人民币 5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岚石传媒
出资人民币 3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天津中荣出资人民币 1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10%。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晏钧设计
公司名称:石家庄市晏钧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2601284475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崔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2日
住所:石家庄长安区古城西路3号肖家营花卉基地西北角
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电脑艺术设计服务(不含中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字牌制作和展览展示服务,场地租赁,工艺美术品(古玩字画除外)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岚石传媒
公司名称:石家庄岚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MAC00M4E9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3日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1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包装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礼仪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晏钧设计、岚石传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晏钧设计、岚石传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晏钧中荣包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或晏钧中荣包装设计研究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风电产业园通盛路19号办公楼三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开展包装专业的相关研究,包装创意设计服务和包装印刷制作监理指导业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股权架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晏钧设计 51万元 51% 货币资金
2 岚石传媒 39万元 39% 货币资金
3 天津中荣 10万元 10% 货币资金
合计 100万元 100%
以上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资各方
甲方:石家庄市晏钧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石家庄岚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中荣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资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如下:
甲方:以货币资金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1%;
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39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39%;
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0%。
合资公司实行实缴注册登记,合资各方在工商注册时完成货币资金部分的实际出资。
(三)合资公司组织架构
合资公司成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合资各方各占一席。董事长由甲方董事担任,并担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合资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甲方推荐。
合资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财务经理由甲方或丙方委派人员兼任。
(四)其他
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合资各方签署才能生效。如需报当地行政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行政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由于合资公司连续亏损、无力经营,经合资各方协商同意或股东会一致通过,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五、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充分利用合资方的产品方案设计优势、客户和市场运营优势,以及印刷包装供应链管理资源,拟通过技术、营销、管理资源等要素的优化组合,打造系统化、科学化的包装设计方法体系;如合作顺利开展,合资公司有望在包装研究方面形成一部分研究成果,提升公司在全国包装设计行业的影响力,促进公司整体业务水平提升。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竞争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防范和应对合资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