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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浙江恒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恒威”)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会同意提名汪剑平先生、汪剑红女士、汪骁阳先生、徐耀庭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金良先生、张惠忠先生、姚武强先生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金良先生、张惠忠先生、姚武强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其中张惠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柯海青女士、独立董事张华先生将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附件:

    一、浙江恒威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汪剑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63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80 年至 1994 年,任原浙江民丰造纸厂助理电气工程师;1995
年 3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职于嘉兴市恒葳实业公司恒葳电池厂;1999 年 1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汪剑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11,725 股,持股比例为 12.35%,
通过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241,596 股,间接持有比列为6.1595%。汪剑平先生与公司董事汪骁阳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汪剑红女士为兄妹关系。

  汪剑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汪剑红女士,现任公司董事。196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学专科学历。1984 年 12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职于原浙江省嘉兴乳品厂销售科;2000
年 1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营运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营运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汪剑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90,675 股,持股比例为 9.2671%。
通过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532,693 股,间接持有比列为10.3941%。汪剑红女士与公司董事汪剑平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傅庆华为夫妻关系。

  汪剑红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汪骁阳先生,1990 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2017 年 5 月至
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恒威电池(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汪骁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54,200 股,持股比例为 4.8890%。
汪骁阳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汪剑平先生为父子关系。

  汪骁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徐耀庭先生,现任公司董事。1964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学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1985 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嘉兴市财政税务局直属一分
局副主任科员;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嘉兴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副主任科员;
1999 年 10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嘉兴市国税局稽查局协查科副科长;2002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嘉兴市国税局南湖区分局副科长;2006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嘉兴市秀
洲区国家税务局副科长;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嘉兴市国税局港区分局副科长;
2017 年 3 月,任嘉兴市南湖区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嘉
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徐耀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1480%。
徐耀庭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耀庭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浙江恒威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金良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5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1982 年 1 月至 1984 年 7 月任扬州教育学院教师;1984 年 7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职于扬州荣光电池总厂;1998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轻工业(轻工业部)
化学电源研究所总工程师、所长;2003 年至 2013 年,任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全国电池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兼副主任;现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技术委员会主任;现任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万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金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金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金良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张惠忠先生,拟任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966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
学本科、硕士学位。1994-2004 年担任嘉兴学院会计系(学院)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2010-2016 年担任嘉兴学院会计系主任兼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2004-2021 年担任嘉兴学院财务管理专业负责人。嘉兴市第二届、第三届“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现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

  截至本公告日,张惠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惠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惠忠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姚武强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6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1989 年 8 月至 1991 年 1 月,任职于嘉善县司法局;1991 年 2 月至
1992 年 6 月,任职于嘉兴市司法局;1992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于浙江靖远律
师事务所;2000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主任。2004 年至今,任嘉兴市律师协会会长、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兼职教师,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兼职教师。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嘉兴市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嘉兴市委员会委员、嘉兴市工商联(总商会)执委、嘉兴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现任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土桥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子城

  截至本公告日,姚武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武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姚武强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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