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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市场环境变化影响,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战略,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以下合并简称“募投项目”)予以延期至2025年12月末。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15.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9.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34.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978.6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855.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123.93 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第 2-00050 号”的《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首发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23,008.33        23,008.33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11,007.55        11,007.55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15.98        4,715.98

                  合计                          38,731.86        38,731.86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09,123.93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推进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建设项目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迟,部分研发类项目因研发所需场所建设进程滞后而进一步延缓,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综合考虑市场经济环境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8月15日,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原有不超过7亿元额度的基础之上增加2亿元额度,即增加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9亿元;董事会授权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审议额度及授权期限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33%,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3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6.3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予以延期至2024年12月。

    3、使用5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投资,其中9,000万元用于向广州光庭增资。

    三、募投项目(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
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建设项目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迟,部分研发类项目因研发所需场所建设进程滞后而进一步延缓,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综合考虑市场经济环境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3年4月及2024年4月召开会议对部分募投项目(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审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审议程序批准新增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  已投入募  项目原定达

 资金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11月末投入  集资金金  到预定可使

 性质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    额占比    用状态日期

                                              额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

      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    23,008.33      15,809.77      68.71%    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