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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光庭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张龙平先生、张云清先生及王宇宁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敦尧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王军德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张云清先生和王宇宁女士及报告期内在任的
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和蔡忠亮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汤湘希、蔡忠亮及王宇宁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和重大投资计划等因素的基础上,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期发展的诉求后提出,本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和葛坤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敦尧、王军德、李森林、葛坤及欧阳业恒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敦尧、王军德、李森林、葛坤及欧阳业恒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4 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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