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坚木(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坚木坚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股东坚木(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坚木坚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木坚贯”)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670,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8%)。
今日公司收到股东坚木坚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股东坚木坚贯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股东坚木坚贯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坚木坚贯 大宗交易方式 2023-07-05 71.96 1,760,000 1.90%
合计 1,760,000 1.9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坚木 合计持有股份 2,670,600 2.88 910,600 0.98
坚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70,600 2.88 910,600 0.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坚木坚贯本次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坚木坚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坚木坚贯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股东坚木坚贯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坚木坚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