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光庭信息,证券代码:301221)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3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查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2023年8月16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过程中,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