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06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0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汤湘希先生、蔡忠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敦尧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汤湘希、蔡忠亮及王宇宁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王军德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作《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和葛坤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公司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方面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和特有资源,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应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19.56万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敦尧、王军德、李森林、葛坤及欧阳业恒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潘自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2%,符合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有关规定,也未违反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及《关于召开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