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7
武 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于 2023
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15.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9.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34.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978.6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855.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123.93 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第 2-00050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 募集资金拟 截至期末投 已投入募 项目原定达
性质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入募集资金 集资金金 到预定可使
金额 额占比 用状态日期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
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 23,008.33 4,918.33 21.38% 2023-12-21
募集 目
资金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 11,007.55 1,356.46 12.32% 2023-12-21
拟平台建设项目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 4,715.98 1,158.06 24.56% 2023-12-21
中心建设项目
总金额 38,731.86 7,432.85 -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
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十二个月,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项。
本次延期前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资金性质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定可使 调整后预定可使
用日期 用日期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 2023-12-21 2024-12-21
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2023-12-21 2024-12-21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3-12-21 2024-12-21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说明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
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
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建设项目
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迟,部分研发类项目因研
发所需场所建设进程滞后而进一步延缓,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
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
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十二个月,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项。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仅涉及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