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
9:15 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 6 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号楼 12 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敦尧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49,234,5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15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2,407,99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785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826,6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70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2,544,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4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 2,35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404%。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69%。
(八)公司全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9,232,995 99.9968% 1,600 0.0032%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 2,543,000 99.9371% 1,600 0.0629% 0 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9,232,995 99.9968% 1,600 0.0032%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 2,543,000 99.9371% 1,600 0.0629% 0 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9,232,995 99.9968% 1,600 0.0032%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 2,543,000 99.9371% 1,600 0.0629% 0 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9,232,995 99.9968% 1,600 0.0032%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 2,543,000 99.9371% 1,600 0.0629% 0 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92,62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48,92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9,232,995 99.9968% 1,600 0.0032%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 2,543,000 99.9371% 1,600 0.0629% 0 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9,232,995 99.9968% 1,600 0.0032%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 2,543,000 99.9371% 1,600 0.0629% 0 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9,232,995 99.9968% 1,600 0.0032%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 2,543,000 99.9371% 1,600 0.0629% 0 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86,000 99.6719% 1,600 0.3281%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 190,000 99.1649% 1,600 0.8351% 0 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关联股东朱敦尧先生、朱敦禹先生、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军德先生、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合计持有公司57,997,000股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9,232,995 99.9968% 1,600 0.0032%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 2,543,000 99.9371% 1,600 0.0629% 0 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胡嘉敏、王廉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