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 司”)于 2022年01月0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15.56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34.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978.6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855.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12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第2-00050号”的《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止 2021年 12月 1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可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可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光庭信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4日,光庭信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4日,光庭信息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明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基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庭信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 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光庭信息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