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4,631,274.6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8,623,961.14 元,共计 213,255,235.77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6,79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701,898.5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2,094,101.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5Z002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万元) 额(万元)
1 6,500t/a 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和副产 15 吨 43,255.49 38,000.00
肉桂精油和 1 吨丁香轻油和 20 吨苧烯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000.00 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7,255.49 52,000.00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
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即“公司将严
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
项目的实际进度,以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
金项目总投资额,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
施。若所筹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
诚专字[2022]215Z0266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204,631,274.63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
金额为 8,623,961.14 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204,631,274.63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04,631,274.63元进行置换,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置换金额
资金额 金额
1 6,500t/a 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 380,000,000.00 164,631,274.63 164,631,274.63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置换金额
资金额 金额
剂和副产15吨肉桂精油和1吨
丁香轻油和 20 吨苧烯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合计 420,000,000.00 204,631,274.63 204,631,274.63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64,701,898.50 元(不含增值税),截
至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 8,623,961.14 元(不含增值税)。本
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8,623,961.14 元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 本次置换金额
额(不含增值税)
1 保荐承销费用 2,943,396.23 2,943,396.23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103,773.58 4,103,773.58
3 律师费用 1,132,075.47 1,132,075.47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44,715.86 444,715.86
合计 8,623,961.14 8,623,961.14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若本次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额,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
解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4,631,274.6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8,623,961.14 元,共计 213,255,235.77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有利于促进项目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5Z0266 号),认为:亚香股份《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香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