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2-022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林浩女士、郭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英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浩女士,1976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3 年至 1997 年就读于厦门大学会计系国际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钨钼材事业部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经营分析主管、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总经理。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林浩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厦门钨业股份限公司任职外,其与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浩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监事候选人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 证券期 货市场 违法失 信信息 公开 查询平 台公示 或者被 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郭光先生,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高级质量管理师。曾任深圳雅发电子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管理者代表等职
务;2006 年 10 月入职腾远钴业,曾在技术中心、项目部任职;2018 年 3 月至今,
任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郭光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赣州古财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之一(以下简称“赣州古财”)。除赣州古财外,其与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监事候选人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英佩先生,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人力
资源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2016 年 9 月至今,任赣州摩通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1 月至今,任腾远有
限及公司综合部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英佩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赣州古财合伙人之一。除赣州古财外,其与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英佩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监事候选人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