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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华是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其中董事叶建标先生因
 被留置无法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长俞永方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 事温志伟先生因公出差,已书面委托董事陈碧玲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俞永方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 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了以下表决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 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殷慧敏女士、周丽红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张秀君 女士、张红艳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2023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868,986.1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662,989.0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7,073,757.32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63,788,570.16 元,资本公积余额
为 569,370,713.92 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04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45,84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派送股票股利,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体系》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 2024 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 2024 年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 2024 年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4:00 在杭州市
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 16 号华是科技园 A 座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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