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1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2021 年上市公司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
(含A、B 股)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成为 何时开 始为本
项目组 姓名 注册会 始从事 始在本 公司提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成员 上市公 报告情况
计师 司审计 所执业 供审计
服务
2019 年度签署镇海股份等上市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 潘晶晶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18 年 2020 年度签署晶盛机电等上市公
伙人 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度签署百大集团等上市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度签署镇海股份等上市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潘晶晶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18 年 2020 年度签署晶盛机电等上市公
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度签署百大集团等上市公
签字注 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册会计 2019 年度签署正元智慧等上市公
师 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罗 衡 2015 年 2011 年 2015 年 2018 年 2020 年度签署正元智慧等上市公
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度签署正元智慧等上市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度签署赛格股份、赢合科
项目质 技、深城交等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量控制 王焕森 2004 年 2006 年 2019 年 2021 年 报告,复核华东医药、九洲集团等
复核人 上市公司 2020 年度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总额 30 万元,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
则与 2021 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
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
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
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