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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华是科技: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华是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6667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0,641,211.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7,527,225.52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43,113,985.5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 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2,600.00          12,6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3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4,020.00            4,02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25,620.00          25,620.00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上述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华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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