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4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丁士启、陈四新已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计划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
1 82,060.44 81,338.53
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
2 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 10,028.20 8,388.01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22,088.64 119,726.54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及 2022 年 8 月 16 日
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5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
1 93,184.00 60,000.00
箔项目
15,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
2 134,477.00 96,385.93
箔项目
合计 227,661.00 156,385.93
(二)关联方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概述
1、近期公司对上述“年产 1.5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公司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铜冠”)“年产 1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公司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铜冠”)“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厂房一、二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招标期满,公司对招标项目进行开标评审,经审议,项目中标人为公司关联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建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中标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已向铜冠建安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分别为 1,296.71 万元、1,398.33 万元、3,836.7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2.375%的股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铜冠建安 82.7714%的股权,是铜冠建安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方中标构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丁士启、陈四新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黄山大道南段 879 号
法定代表人:查全钢
注册资本:20,02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99826136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防腐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门窗制造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
有限公司总资产 178,636 万元,净资产 37,142 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
业收入 129,712 万元,利润总额 7,314 万元,净利润 6,260 万元。
经查询相关信息,铜冠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年产 1.5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铜陵铜冠“年产 1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合肥铜冠“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厂房一、二工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最终结算以发包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年产 1.5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铜陵铜冠“年产 1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合肥铜冠“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厂房一、二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中标
单位为铜冠建安,中标价格分别为 1,296.71 万元、1,398.33 万元及 3,836.70 万
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项目一:公司年产 1.5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
1、合同主体
发包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
项目地点: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北侧
3、合同工期:120 日历天
4、承包工作范围:本工程包含铜箔机修车间、一般固废库及包装材料库、钛辊仓库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费、停车场及周边道路等施工内容。
5、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签约合同价为 12,967,054.74 元。
6、付款方式:
(1)每月按经监理和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已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款(含
材料款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的 90%(实际工程量低于合同价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0%),竣工资料归档、工程竣工结算按照最终审定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金额价款的 92%,剩余 8%包含 5%档案保证金、3%质保金,档案(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后按照完成时限支付档案保证金,3%质保金支付按照《工程质量保修》执行。
(2)承包人应根据当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编报农民工工资性进度支付报表和详细的支付明细(均加盖公章)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承包人应确保经核定的工资性进度款发放到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不得拖欠,否则后果自负。
7、质保金的扣留及支付
(1)3%质保金支付按照《工程书》执行。
8、专款专用
(1)工程进度款申请单编制包含工程款申请单和农民工工资性进度支付申请单。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单独支付独立和专门设立的账户,专款专用。
(2)工程招标清单外增加工程量或设计变更调整等增加的价款,不纳入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调整增加的价款进入最终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项目二:年产 1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
1、合同主体
发包人: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
承包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 10000 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项目地点: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厂区内
3、合同工期:90 日历天(分东西半区进场,各半区施工时间不超过 45 日
历天)
4、承包工作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所有槽罐的设计、制作、安装(含吊装),其中槽罐材料、施工工具、焊接、安装材料均由承包人提供。
5、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合同价+变更造价,合同价为 1,398.33 万元;变更造价=变更调整工作量*合同单价。
6、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完毕凭卖方提供的合同总金额的 30%银行保函,支付其总金额的 30%预付款。
(2)第一个月按承包人上月所报(当月 25 日前)的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准的工程进度款总额的 80%(工程资料匹配当月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扣回预付款总额的 50%,扣完为止,支付工程进度款为:当月工程进度款总额-50%预付款总额,资料未达到要求的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 5%-10%的暂扣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款的 80%,待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 97%。
(3)所付款项为现汇或期限 6 个月以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