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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铜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5

铜冠铜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0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  82,060.44      81,338.53

      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

  2    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              10,028.20      8,388.01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22,088.64    119,726.5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223,285.9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0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6%,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6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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