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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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之规定,四川观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的独立董事刘光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更正后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独立董事候选人申可一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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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
申可一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申可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以下无正文,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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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何 云:
何熙琼:
刘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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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