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牟建宇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俞快女士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管理层有
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23 年度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财务
情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公司拟以
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的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9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38.40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容诚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所有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利害关系,全部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委员俞快女士与本议案所议事项有利害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俞快女士、李生先生、郑锡荣
先生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利害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外币 2,000 万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存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亿元,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75 亿元的担保。
董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偿付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