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2022〕413 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9.67 元,共募集资金 80,109 万
元。在扣除发行费用 7,405.9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703.07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2,703.07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15,044.9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25.84
项目投入 D1=B1+C1 15,044.9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25.8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8,083.94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8,083.9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5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台州分行、中国银行台州市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6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沧州临港北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焦化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确保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公司 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576900344710331 48,901,953.53
公司 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57690034478200124 300,000,000.00 大额存单
公司 中国银行台州市椒江支行 398781063363 71,177,216.25
公司 中国银行台州市椒江支行 375381193627 150,000,000.00 大额存单
北焦化工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8110801012402466819 10,760,232.07
合 计 580,839,401.85
注:大额存单账号系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内部账号,该账户没有结算功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2022 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尚未产生效益。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1,049.84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0,503.68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546.16 万元(不包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6999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已全部完成置换。
(五)其他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公司“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
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沧州临港北焦化工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
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背书转让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司披露上述专项报告的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附表 1: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703.071本报告期投入募 15,044.9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资金总额 15,044.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