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1 年 7 月 18
成立日期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上年末合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伙人数量 210 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上年末执业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749 人
告的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2020 上市公 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司(含 A、B 涉及主要行业 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
股)审计情况 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
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 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
措施。
1、基本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
项目组 何时成 始从事 何时开 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姓名 为注册 始在本 公司提
成员 上市公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司审计 所执业 供审计
服务
2021年签署三花
智控、聚光科技 2020
年审计报告;2020 年
签署三花智控、聚光
项目合
伙人 罗训超 2001 年 1999 年 2001 年 2016 年 科技 2019 年审计报
告;2019 年签署浙江
三花智控、聚光科技
及众合科技 2018 年
审计报告。
签字注 罗训超 2001 年 1999 年 2001 年 2016 年 同上
册会计
汪飞 2018 年 2018 年 2018 年 2018 年 无
师
2021年签署旺能
环境 2020 年审计报
项目质 告;2020 年签署微光
量控制 胡青 2010 年 2008 年 2010 年 2020 年 股份 2019 年审计报
复核人 告;2019 年签署兄弟
科技 2018 年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因聚光科技 2020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浙江证
罗训超 2022-1-12 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 监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
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
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在 2021 年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