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4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亨迪药业 股票代码 3012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亨迪药业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健 程婷
电话 0724-2223303 0724-2223339
办公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 号 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 号
电子信箱 gaojian@biocause.net chengting@biocause.net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
司总股本由 24,000 万股增加至 28,800 万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具体影响见下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05,758,580.58 240,376,159.14 240,376,159.14 68.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3,038,868.41 54,398,917.23 54,398,917.23 107.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0,004,787.73 50,515,826.88 50,515,826.88 117.76%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336,095.03 92,455,472.66 92,455,472.66 -48.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23 0.19 105.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23 0.19 105.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5% 2.42% 2.42% 2.53%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492,507,929.66 2,497,721,443.51 2,497,721,443.51 -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94,547,429.95 2,276,499,452.63 2,276,499,452.63 0.7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
通股股东总 27,272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股份的股东总数 0
数 数(如有)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勇达圣 境内非国
商务咨询有 有法人 38.25% 110,160,000.00 110,160,000
限公司
刘天超 境内自然 12.00% 34,560,000.00 34,560,000.00
人
荆门市宁康
企业管理中 境内非国 5.63% 16,200,000.00 16,200,000.00
心(有限合 有法人
伙)
刘妍超 境内自然 4.50% 12,960,000.00 12,960,000.00
人
刘雯超 境内自然 4.50% 12,960,000.00 12,960,000.00
人
刘思超 境内自然 4.50% 12,960,000.00 12,960,000.00
人
雷小艳 境内自然 3.75% 10,800,000.00 10,800,000.00
人
荆门市倍康
企业管理中 境内非国 1.88% 5,400,000.00 5,400,000.00
心(有限合 有法人
伙)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0.44% 1,263,083.00 0
公司
国泰君安证
裕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0.39% 1,135,197.00 1,135,197.00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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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前 10 名股东中,上海勇达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天超、刘妍超、刘雯
致行动的说明 超、刘思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益谦子女,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不适用
说明(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
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