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6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6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志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
份数量 176,040,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25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数量 176,040,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25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31,320,1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8750%。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31,320,1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8750%。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6,040,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31,320,12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五名非独立董事,肖云华先生、程志刚先生、黄雪强先生、朱晓兵先生、杨春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2.01.提名肖云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6,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肖云华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2.02.提名程志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6,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程志刚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2.03.提名黄雪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6,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黄雪强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2.04.提名朱晓兵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6,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朱晓兵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2.05.提名杨春丽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6,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杨春丽女士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三名独立董事,姚克先生、傅仁辉先生、项光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提名姚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6,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姚克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3.02.提名傅仁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6,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傅仁辉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3.03.提名项光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6,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项光亚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全俊先生、韩晓丽女士当选 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提名全俊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6,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全俊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4.02.提名韩晓丽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6,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韩晓丽女士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答邦彪、彭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