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治理层运作、提高运作效率,主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本次拟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项、第(五)项、第(六)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会议决议。
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十六)审议批准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 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 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 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除外,公司参与面向 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除外,公司参与面向 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的(不含邀标等 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的(不含邀标等 受限方式)除外,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除外 受限方式)除外,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除外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除外,公司按与非关 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除外,公司按与非关 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 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
交易; 交易;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 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
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 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
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当实行 投票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或累积投票制度。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 者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采取累积投票方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若公司 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 分别进行。若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制。
...... ......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未逾5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未逾5年; 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
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未满的;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七)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 (八)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市场
未满的;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 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以上通报批评; (十)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
(九)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以上通报批评;
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职责的; (十一)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职责的;。董事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董事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向董 容。
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 董事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董事候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 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向董事
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会或者监事会报告。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
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
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
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故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
连选连任。 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 得超过6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独立董事,其在职时间连续计算。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
。 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事总数的1/2。 ,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