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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9

中亦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08        证券简称:中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0号院3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75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5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448,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48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04,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4%。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8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7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0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562%;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 323,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3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039%;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1415%;弃权 23,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9546%。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0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562%;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 323,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3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039%;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1415%;弃权 23,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9546%。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0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562%;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弃权 3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3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039%;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4872%;弃权 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89%。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09,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694%;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 3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4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495%;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1415%;弃权 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89%。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09,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694%;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 3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4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495%;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1415%;弃权 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09,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694%;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 3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4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495%;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1415%;弃权 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0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562%;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弃权 3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3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039%;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4872%;弃权 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8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0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562%;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弃权 3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3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039%;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4872%;弃权 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8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09,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694%;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 3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4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495%;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1415%;弃权 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89%。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09,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694%;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 31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4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495%;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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