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208 深市 中亦科技


首页 公告 中亦科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亦科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0

中亦科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08        证券简称:中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7号)同意注册,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7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766.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007.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
年 7 月 1 日 出 具 《 北 京 中 亦 安 图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2BJAA1126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
    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整体规划布局和业务经营需求,为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中亦图灵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亦图灵”)为募投项目“智能化运维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上海为募投项目“智能化运维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亦图灵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亦图灵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中亦图灵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截至2022年12月30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
号                                                      (万元)      途

                      交 通 银

    上海中亦图灵数字  行 股 份                                    智能化运维
 1  科技有限公司      有 限 公  310066577013006275027    0.00    平台升级项
                      司 上 海                                    目

                      市分行

    三、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公司与中亦图灵(分别为甲方一,甲方二,以下合称“甲方”)、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智能化运维平台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