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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疫苗: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华兰疫苗: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4-024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9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6)。

  (四)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五)公司于2022年10月28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办理1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3名对象离职,1名对
象职务变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指标达到触发值而未达到目标值,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80%,其余的20%共计25.312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3名对象离职,1名对象职务变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二)因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指标达到触发值而未达到目标值,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80%,其余的20%共计25.312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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