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3-040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3年8月23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90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6.08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8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9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0,001.5万股的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1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0,001.5万股的0.8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5%;预留9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0,001.5万股的0.1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5%。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 人,均为在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所涉及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分配情况如下:
名称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总
(万股) 予权益数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预留部分 90 100.00% 0.15%
合计 90 100.00% 0.1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6.08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6.0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季度报告前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年度及半年度报告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自季度报告原预约公告日前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 留 授予 第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 留 授予 第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扣非后净利润值比2021年净利润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对应考核年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1年增长率(A)
归属安排 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限 制 第一归属期 2024 年 80% 64%
性 股
票 第二归属期 2025 年 100% 80%
注:上述指标依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公司层面业绩完成结果与对应的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100%
考核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An≦A
2021 年增长率(A)
A
注: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于每个考核年度依据年度绩效考核协议对激励对象进行考评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归属额度:
考核评级 A B C
考核结果(S) S≧80 80>S≧60 S<60
个人考核系数 100% 80% 0
(N)
在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