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下午 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7 月 19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聂在建主持,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财务总监、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当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会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聂在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意选举下列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公随先生、独立董事王玲女士、董事聂在建先生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杨公随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谭海宁先生、独立董事杨公随先生、董事韦红夫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谭海宁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玲女士、独立董事谭海宁先生、董事崔鲁朋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王玲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聂在建先生、董事程保华先生、独立董事谭海宁先生 3
人组成,其中董事聂在建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杨公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杨公随先生任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止,其余委员任期三年,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程保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韦红夫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俊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同意聘任黄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