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200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 9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201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 9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志刚,200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 2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志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滕忠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证监会上海
1 滕忠诚 2022-3-14 监督管理措施 第 40 条)第五十二条、五
专员办
十三条规定。处罚类型:出
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