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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9

三元生物: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24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7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72.1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109.3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68,570.5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4,664.46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2022
年 1 月 28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 0289
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总投资金额  预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1    年产 50,000 吨赤藓糖醇及技      77,000.00        77,000.00

              术中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  计                  90,000.00        90,000.00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64,664.46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提前支取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4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具体操作,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可以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监事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4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4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4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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