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上述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投资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自有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上述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投资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具体操作,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情况,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各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情况,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