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9,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85%,符合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7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72.1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109.3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68,570.5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4,664.46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2022 年 1 月 28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 0289 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根据《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总投资金额 预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1 年产 50,000 吨赤藓糖醇及 77,000.00 77,000.00
技术中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 计 90,000.00 90,000.00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64,664.46 万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9,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85%。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9,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79,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79,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