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健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刘华先生、余玉苗先生、吴友宇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张健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
并提交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董事会审核,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促进生产经营快速发展、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情况进
行审计并出具的编号为大信审字[2024]第 2-00203 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的情况,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129,74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487,200.00 元(含税)。 本
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监事会、审计机构、保
荐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结合其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情况,制订了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保证公司授信的延续性,满足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4 年度申请总额不超过 11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 2024 年度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具体委托理财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结余情况确定。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全文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监管规定,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开展 2023 年年度审计期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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