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8 号),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802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0.37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2,746.74 万元,扣
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6,990.4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5,756.25 万元。大信会
计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2-0007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 年度募集金额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2,746.74
减:发行费用 6,990.49
募集资金净额 65,756.25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6,440.26
其中: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8,587.90
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7,852.36
未计划置换的印花税及手续费 19.8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376.31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34,376.31
购买理财产品 15,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确定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武汉软件园支行、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根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的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127906474810803 182,612,584.44
武汉联特科技股 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 4214210880120025 103,245,545.22
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82560
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 579482193818 15,229.92
开发区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软件园 3202105829100307 57,889,737.61
合计 343,763,097.19
此外,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中尚有购买理财产品 15,000 万元,具体情况参见
“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去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8,587.9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98.56 万元,共计 8,786.46
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499 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2.0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46.7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990.4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756.25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5,784.96 万元(含超募资金 5,764.25 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未计划置换的印花税与部分手续费)。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建设创新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 5,784.96 万元人
民币,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
海通证券股 海通证券收益凭证博盈系列 本 金 保 障
份有限公司 中证海通证券大类资产动态 型 2022/12/9 2023/6/13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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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756.25 本年度投入募集 16,4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