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97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1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5.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0,46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37,069,167.8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392,832.17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29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新建生产智能化机柜项目 26,000.00 17,500.00
2 年产 130 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 12,755.43 12,755.43
3 数据中心机柜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96.98 4,496.98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46,252.41 37,752.41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39.2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6,586.87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97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 10,97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6,586.87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为 10,97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8%,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承诺事项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10,97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10,97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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