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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威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1

朗威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春兰路7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02,311,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82%。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02,3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1,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1,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1,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00,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00,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小形、周烨培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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