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偶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彭智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彭智勇
先生的配偶陈小红女士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及 2022 年 1 月 21 日买卖公司股
票,构成了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陈小红女士个人账户关于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交易均价(元) 交易金额(元)
集中竞价 2022.1.20 买入 700 94.97 66,479.00
集中竞价 2022.1.21 卖出 700 105.10 73,570.00
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 7,091.00 元。(计算方法:交易数量 700 股*(卖
出价 105.10 元/股-买入价 94.97 元/股)=7,091.00 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彭智勇先生及其配偶陈小红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述规则,陈小红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7,091.00 元上缴公司。
2、彭智勇先生及配偶陈小红女士已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的问题,特委托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同时,彭智勇先生声明本次交易系由陈小红女士通过个人股票账户自行操作,彭智勇先生对此并不知情,其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个人行为约束,切实规范个人及关联人股票交易行为,避免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进一步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彭智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所得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