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力尔、雷柏科技、科瑞技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郑中设计、科瑞技术、雷柏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华侨城(000069),特发信息(00007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首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当年审计事项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具有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容诚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首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