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限制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5,52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1,778,296.7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518Z0010号”《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 152,393.03 152,393.03
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2 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 18,260.17 18,260.17
建设项目
合计 170,653.20 170,653.2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
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且超募资金投向暂未确定,预计短期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预计节约财务费用36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证券投资(例如股票)、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交易;
2、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