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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赫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3

迈赫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振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辞职后李振华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振华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李振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振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50%的股份,李振华先生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振华先生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也将继续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李振华先生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良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
来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振华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卢中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卢中庆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卢中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5%的股份。补选卢中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卢中庆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卢中庆先生简历

    卢中庆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 CMA; 1995 年至 2005
年就职于潍坊市坊子区坊子镇人民政府,2006 年至 2015 年 6 月曾任山东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15 年 7 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 5 月 20 日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卢中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5%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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